【校外活動】「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及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公聽會及網路論壇
一、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規範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與教育部補助之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總綱、群科課綱、其他類型課綱暨實施規範」修訂計畫及「本土語文」課程綱要修訂計畫,由本院組成「總綱、群科課綱、其他類型課綱暨實施規範」修訂及「閩東語文」課程綱要修訂小組,續依總綱課程架構,進行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課程綱要修訂工作。
二、依本院所定課綱修訂流程,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決議確認之課綱修訂草案,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見。
三、茲由本院於110年2月1日、3月18日召開課發會(第四屆)第8、9次會議討論通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藝術才能專長領域及本土語文(閩東語文)課程綱要草案,可進行公共討論(含網路論壇及分區公聽會),以蒐集各界意見。
四、旨揭2份課綱草案公聽會之規劃,其辦理時程說明如下:
(一)網路論壇:預定於110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0年4月25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共31日,於網路上公布旨揭2份課程綱要草案及其修正對照表(新訂定之閩東語文除提供課程綱要草案外,增加提供研修說明及Q&A),以論壇方式蒐集意見。
(二)分區公聽會: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及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於110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公布於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
(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2、預定於110年4月10日(星期六)、4月11日(星期日)、4月17日(星期六)、4月18日(星期日)及4月25日(星期日),分別辦理東區、北區、中區、南區及馬祖區公聽會共五區9場次。
3、邀請單位及代表人員:(各團體、機構代表建請彙整所代表團體、機構之意見蒞會表述。)
4、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1)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名。請至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
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2)開放報名時間:自110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3)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各場次報名截止時間如下:
甲、東區、北區:報名至110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乙、中區、南區:報名至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丙、馬祖區:報名至1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